浙江金华,来自港台的医学专业大学生在浙江老字号——武义“回元堂”国药馆,感受传统中医药的魅力。 视觉中国供图
人才是中医药发展的第一资源。为提升人才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家中医药局首次牵头制定系统部署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在6月24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四部门有关单位负责人对《意见》中提出的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重点任务进行了解读。
加快培养集聚高层次人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司长卢国慧表示,当前,对标对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总体依然不足,特别是具有影响力的领军人才依然缺乏。针对这个问题,《意见》从吸引、集聚、激励人才和加强平台建设几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政策举措:
一是培养造就中医药领军的战略科学家,在院士评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评选中探索中医药人才单列计划,单独评价,注重发现和推介中医药优秀人才;面向国家重大项目、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吸引、发现、造就若干站在科技发展最前沿、在中医药相关领域具有权威性和卓越的科技组织领导才能的战略科学家。
二是培育壮大领军人才的队伍。继续实施领军人才计划,继续支持包括岐黄学者在内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对领军人才实行人才梯队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等特殊政策;创新实施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建设专项,吸引行业内外、海内外相关学科的优秀团队,开展中医药重点领域关键问题联合攻关,打造一批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培养一批多学科的交叉创新人才;加强中医药与人工智能、生物医学、哲学、社会科学等学科的交叉融合,以更加开放包容的视野和胸怀,培育高层次的复合型中医药人才。
三是打造中医药人才发展高地。围绕着国家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布局建设,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中医药优势资源相对比较集中的区域,建设中医药高层次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指导推动7个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开展人才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人才示范区;坚持医教协同,充分发挥“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局共建高校以及国家重大科研平台、医学中心的作用,建设一批人才吸引、集聚培育中心。
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开展全员中医药知识培训
老百姓都希望能在家门口看上好中医,然而目前,基层普遍面临人才流失的问题,基层医疗人员招不来、下不去、留不住。如何把更多中医药优秀人才吸引到基层、留在基层?
卢国慧介绍,“十三五”期间,通过农村定单定向、中医全科医生的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以及建设基层名老中医专家工作室等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人才不足的困境。“十四五”期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是扩大供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继续会同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一起做好农村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培养,一方面从国家层面扩大本科层级免费医学生的培养规模,另一方面支持和鼓励地方开展专科层面的免费医学生的培养,同时通过全科医生的培养、转岗培训等措施进一步扩大基层医疗人员供给;加大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规模,目标是到2025年,每个县级机构建立一两个工作室,以老带新;同时,面向所有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展全员中医药知识培训,实现培训全员覆盖,在基层培养一支“能中会西”的队伍,为百姓提供中西两法的医疗服务。
二是推动人才向基层流动。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配备,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里扩大中医医师的招生规模;鼓励退休的中医医师和中医专长医师到基层去执业;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等管理模式,鼓励县域医共体、医联体人才上下流动;落实服务基层制度,要求中医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经历。目标是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一名中医类别的医师或者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一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三是改善基层人才发展环境。推动各地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薪酬分配、待遇保障机制,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的调整机制,保障县乡医务人员的合理待遇;职称评审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对基层一线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不断完善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的教育制度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司副司长陈昕煜介绍,国家卫健委一直注重加强中西医结合,强化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的中药知识和技能培训,比如在全科医生培养中,要求西医类别的全科医生要熟悉中医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特别是要注重对中医诊断思维和常用的中医适宜技术的学习,从而不断完善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的教育制度。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积极配合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继续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力度,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快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和能够提供中西医结合服务的全科医生,加强紧缺人才的培养。
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
中医药教育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根基和动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王启明表示,教育部将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切实把《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一是传承精华强特色。要在“三个方面”发力:大力推进中医药经典教学改革,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加快建立以中医经典课程为根基的课程体系,尽快推出一批符合中医药教育规律的优秀教材;将打造1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教师发展示范中心,实施卓越中医药师资培训计划,培养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大力加强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中医经典骨干教师培养;强化附属医院中医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强化实践教学“看病抄方”,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引领带动临床实践教学水平整体提升。
二是守正创新育新才。聚焦人民群众健康新需求,加快构建“顶天、立地、融合、创新”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顶天”就是积极推进九年制中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培养一批高层次、国际化的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立地”就是持续推进农村定单定向免费中医学生培养,培养一批服务健康乡村建设的中医全科医学人才;“融合”就是推动中医药与文、理、工的学科交叉,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创新”就是试点探索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一批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群众健康的能力水平。
深化中医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体系是深化中医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遵循中医药人才自身的成长规律,建立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的中医药人才的职称评价制度,对于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卢国慧介绍,《意见》整合了国家层面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有关政策举措,同时也立足于中医药自身特点和人才成长需求,提出了基于中医药自身行业特点的改革政策举措。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拓宽中医药机构服务岗位。医疗机构按照机构设置基本要求,配齐配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多的适应岗位,解决人才总量不足的问题。
二是落实用人自主权。加大中医药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用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政策,激励中医药机构建立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特殊政策。
三是加大薪酬激励力度。深化公立中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切实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编者注),落实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科研成果转化等政策,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支持构建体现创新要素价值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基础人才培养长期稳定的支持机制,在人才引进、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倾斜保障。
四是完善有关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国家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加大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的倾斜力度。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刘冬梅介绍,《意见》通过健全职称评价体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一起动态优化调整了卫生职称系列的专业设置,增设了中医技师职称评审专业,以加强中医技师人才队伍建设。
在完善评价标准方面,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相结合,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分类建立了中医临床人才、基础人才、科研人才的评价标准。
对于临床人才,重点评价其临床疗效,把诊断准确率、治疗方案、病历分析、合理用药、诊疗质量、病人满意度以及师带徒情况等作为评价的主要要素;对于基础人才,重点评价其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和原创能力,把重大理论创新、重要学术专著、古典医籍挖掘成就作为重要要素;对于科研人才,主要评价其探索疾病规律、解决临床问题、用现代科学来解读中医药学原理的能力,把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型代表作、科研成果的产出及转化等作为评价的主要要素。
在医师晋升工作的量的要求中,侧重于临床医生执业能力的评价,通过对中医住院、病案的数据,以及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数据的认真梳理和研究,设置了像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特色评价指标,以便更加准确科学地评价中医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