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25日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使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的意见》,对改革不断完善中药评审审批机制,促使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开展整体规划。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促使中药守正创新、健全合乎中药特性的评审审批体系、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重视多方协调联动、推进中药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五方面共20项改革措施。为构建符合中药特性的评审审批体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改革中药注册的分类,构建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评审证据体系,不断完善中药评审审批制度。在促使中药守正创新方面,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向导,推进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研制开发,促使中药创新发展和再次开发,增强中药安全性研究。
在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方面,要加强中药质量源头管理和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增强上市后监管,并增强中药种类保护。不断完善中药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增强中药监管科学研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推进国际合作等多项举措,以推进中药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实施意见还特别强调多方协调联动,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并督促落实各方责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