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医诊所建设和发展,我局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对2017年颁布实施的《中医诊所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中医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修订版 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 yzsylc@natcm.gov.cn
二、信函: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邮编:100027。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三、传真:010-5995768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
附件:中医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修订版 征求意见稿).docx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