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单位系一家成立于1907年的中华老字号制药企业,创始人为同仁堂十二世少东家乐镜宇。为改良阿胶品质,乐镜宇于1909年在济南专设宏济阿胶厂,其生产的阿胶曾荣获1915年巴拿马国际商品博览会优等金牌。近年来在深入挖掘阿胶文化的过程中,我与同事遇到若干实际问题,此文厘清了曾使我困惑已久的一些问题。
关于陈阿胶起源之争
我并非医学文献方面的专家,此前没有查到相关的权威文献史料,故有同事认为陈阿胶是个伪命题,是一些品牌做的营销策划。而《陈阿胶》一文让我们了解到历史上首次提出陈阿胶要优于新阿胶或指出陈阿胶性质优良的书籍,是成书于1647年的《本草乘雅》,作者卢之颐系明末清初知名医学家,清代《本草崇原》及后世药籍中相关内容多出自此书。《陈阿胶》一文指出,“陈阿胶的文化从清代开始,延续到20世纪80年代依然有所传承”,并列举了新中国成立前雷允上、童涵春、同仁堂等知名药号亦看重陈阿胶的实例。
关于阿胶陈放时间之争
国内不同品牌的阿胶保质期大都是2~5年。有人认为2年以上就算陈阿胶,有人则认为至少5年才能算陈阿胶。《陈阿胶》一文认为,“陈阿胶最低需陈化五年,甚至可达到五六十年,这样的阿胶临床效果更好。建议不要用刚刚出产的新阿胶。”阿胶至少要陈放五年的说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依据。同时,作者特别强调,“但从传统角度看,过期的阿胶只要外观性状未发生霉变,仍是临床好阿胶。年限越久的阿胶越酥脆,容易出现龟裂纹理,甚至碎裂,但功效不失”。据了解,许多名老中医与阿胶从业者都是持这种观点的。
仅就阿胶而言,传统的理解是新阿胶具有较强的燥性,陈阿胶的燥性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降低甚至消失,但并非所有的中成药都是“陈者良”或“陈者优”,关键还要遵从“真伪新陈,并各有法”。正如作者强调,“具体到药物在临床中到底是该用陈还是用新,需结合药物自身的特性,临证施治。”
关于陈阿胶功效之争
根据常识判断,药品过了保质期就会失效或有毒副作用,有人认为这是针对西药而言,对中药并不适用,有人认为,无论是西药还是中药,只要过了保质期就会失效,不能再继续服用。对于陈阿胶的功效问题,《陈阿胶》一文遵从了近代著名中医药学家曹炳章的观点——在不变质的前提下,阿胶越陈功效越好,所谓“五六十年,殊有奇功”和“以十年以内者苍翠色,质尚坚,至五六十年以上者,色转黄而质松脆更佳。肺痨服之殊有奇功”。作者还指出这种观点产生的背景,系解放前肺结核流行但没有更可靠的药物治疗。
由此我想到了一个医案。大约在2000年,笔者曾听山东省中医院的国家名老中医张灿玾(2009年获评第一届国医大师)讲过一个医案:香港一位同行开的一个方子里,专门标注要用陈阿胶,并请张灿玾帮忙寻找,张灿玾设法找到了一盒20世纪70年代末生产的阿胶,当时这盒阿胶已出厂20多年,那位同行后来说,患者服后疗效很好。可惜的是,当时我并没有更进一步了解更多情况,以致现在无法提供更多佐证。
关于新陈阿胶优劣之争
在工作过程中,我与同事曾为新陈阿胶的成分、功效等争论过,但均因没有可量化的指标、标准检测数据或权威科研报告而无结果,《陈阿胶》一文为我们提供了新视角。作者自述“从事中药鉴定、检测工作,对几十年前不同厂家生产的阿胶(陈阿胶)与目前刚出厂的某大品牌阿胶(新阿胶)进行了十几个批次、不同方法的检测,检测结果几乎看不到区别”。这虽然不是权威机构的最终报告,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止息了我们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