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提升赣产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和品牌,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和省政府《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江西)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近日,省局印发《江西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工作,探索产地加工与炮制一体化发展,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
《意见》明确制定趁鲜切制药材品种目录、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产地加工企业条件,中药材种植环节的要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购进鲜切药材要求,产地加工企业所在地的市县政府和药品监管部门职责等方面重点内容。
《意见》的印发与实施,将有效解决中药材加工过程中因“二次浸润”后切制造成的有效成分流失和损耗增大等问题。把中药材种植和产地加工过程纳入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管理中药饮片加工从生产企业前移至田间地头,不仅能有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还将进一步提升中药全产业链质量控制水平,提高江西道地中药材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对促进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