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的推广,会逐步推进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的建立与完善,压缩各渠道的利润空间,让利于民,达到降低最终销售价格的目的。”近日,多省发布中药饮片集采通知,南京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江苏省人民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医消化专业点魏睦新教授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集采对供货商的资质要优先审核,确保供货商对饮片产品有全周期系统管理,可以追踪中药饮片质量,个别稀缺品种例外。这样会使饮片加工销售企业进行重新洗牌,推进产业良性发展。
继化药、生物类似药、中成药之后,中药饮片开始进入集采序列。
截至目前,山西、宁夏、山东三地已经发布中药饮片报量通知,报量截止时间均为3月16日24时。涉及的中药饮片包含黄芪、党参片、金银花、当归、红花、山药、蒲公英等常见饮片。
中药饮片规格众多,很多省份推出“选货”“统货”两个等级。选货可理解为规格比较高质量比较好的饮片类型;统货可理解为不分质量﹑规格﹑品级,按统一价格购进或出售的饮片。
中药饮片由于标准不一、价格波动、质量追溯系统不完善等因素,在集采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魏睦新解释,“目前中药的质量标准,作为饮片质量管理最权威的 《中国药典》最新版2020版,也还没有建立质量检测体系。用大量笔墨要求区别饮片造假,提出今后质控研究的研究方向。目前市场实际还是仿照农副产品来管理的,大多以中药饮片的大小粗细来分等级。比如最常用的甘草,直径大于1Cm为选货,小于1cm为统货,在没有更好的标准下,可先执行。”
中投产业研究院报告显示,目前,中药饮片产业的市场容量不断增大,2019年我国中药饮片加工市场销售收入超过2700亿元。
“集采的目的,应是进一步给饮片提出规范标准,适当压低经营渠道利益,把真正优质优效的供货商和中药品规留在采购系统内。鉴于中药品规和价格直接相关,和疗效也关联,开展中药饮片集采。”魏睦新补充,对中药品规可以分为3类:优级品,选货,统货。优级品医保可不给于支付,选货和统货都支持支付,这样引导生产企业,按照规范加强种植养殖和采集加工各环节的管理,生产更多选货级别的中药。对于部分产量低,生产难度大,临床又有需求的产品,要给与特殊政策。如果把选货剔出医保支付范围,将无法保证临床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