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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玛琳:建议将天麻、铁皮石斛、灵芝列入食药物质目录

   2023-03-06 10260
导读

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以下简称“3种物质”)是进入我国药典的中药材,是云南省及多个省份的特色生物资源,在当地具有长期普遍食用习惯历史。以云南省为例,2022年,全省天麻种植面积为10.7万亩,产量16718吨,总产值


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以下简称“3种物质”)是进入我国药典的中药材,是云南省及多个省份的特色生物资源,在当地具有长期普遍食用习惯历史。以云南省为例,2022年,全省天麻种植面积为10.7万亩,产量16718吨,总产值近43亿元;铁皮石斛种植面积为3.93万亩,产量3288.3吨,总产值10.8亿元;灵芝在全省也拥有广泛的种植基础。



在此基础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云南省委会主委、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李玛琳建议将天麻、铁皮石斛、灵芝列入食药物质目录,进一步完善食药物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机制,推动食药物质产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3种物质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原卫生部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天麻、石斛列入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可以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根据原卫生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真菌类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84号),灵芝列入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可以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但3种物质仅作为药品和保健食品,存在开发周期长,精深加工产品少,产业附加值低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产业发展。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明确开展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其中,天麻获批在全国可试点使用的省份共5个,铁皮石斛共13个,灵芝共17个,3种物质可试点使用的省份占到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的1/7至1/2,可见3种物质资源在全国这些省份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因此,将天麻、铁皮石斛、灵芝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对云南省等多个省份将特色生物资源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种物资获批在全国可试点使用的省份均按国家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以云南省为例,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云南省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意见的函》、《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云南省开展石斛、灵芝、天麻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复函》(市监特食函〔2021〕1759 号)要求,2021年11月,云南省印发了《云南省铁皮石斛、灵芝、天麻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云市监办发〔2021〕42号),正式在全省启动3种物质试点工作,试点期限自核定之日起1年。试点过程中,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对3种物质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监管、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营养安全宣教等工作。试点期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论为所检农药残留、总铬、总砷、总汞、镉、铅含量属于一般食品水平,正常摄入健康风险低;未监测到以上3种试点物质相关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通过“国家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系统”监测病例 277420 例,未发现与天麻、铁皮石斛和灵芝直接关联的病例;对试点企业开展了严格的专项监督检查并对试点产品组织专项抽检;通过了试点物质食用安全性评估。一年来的试点工作表明,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质量安全总体可控,总结报告已报送国家有关部门。但截至目前,3种物质暂未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仍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推动这3种物资转入普通食品进行生产销售,是助力发挥省内中药材产业优势、拉动内需、推进脱贫攻坚、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有效实践。

为此,李玛琳建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委,尽快总结、评估3种物质开展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结果,根据评估结果,抓紧将天麻、铁皮石斛、灵芝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充分发挥云南省及多个省份生物资源优势,促进地方特色食品、食药同源物质在更大领域、更广范围得以开发利用;助推云南省及多个省份食药物质产业健康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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