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颖)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推动中药材规范管理、助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加大中药安全质量管理力度、提升中药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部门沟通协作等6方面提出22条措施,切实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在加强中药科学监管方面,《措施》提出,建立并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科学监管体系,开展基础性、关键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监管技术研究,为中药监管和新药研发提供技术支撑,加快职业化、专业化的中药审评员、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智慧监管”建设,推进中药许可、检查、追溯等信息互通共享。
为了推动中药材规范管理,《措施》明确,推动有条件的规模化、规范化中药材生产基地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动枳壳、栀子等“赣十味”传统地道中药材,黄精、江香薷、杜仲等大宗中药材以及中药注射剂原料药材品种规范化种植,做大做强赣产药材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