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行为,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日前,市中医药管理局启动了对全市中医医疗机构管理运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
据悉,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为期三个月。各区县由区县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区县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备案)诊所,以及设置有中医科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检查;市级机构由市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检查市属中医医疗机构及设置有中医科的市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医院,并抽查部分区县属机构。
检查通过查阅资料、抽查病历、现场查看等方式,对中医医疗机构的执业资质、病历书写、特色服务、感染预防与控制、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检查,确保患者享受安全可靠的中医医疗服务,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