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会同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林业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印发《贵州省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管理办法(试行)》,对贵州省中药材种植(养殖)和产地加工,以中药材为原料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使用等过程中涉及的质量追溯进行规范,保障中药材产品质量安全,健全完善贵州省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包括建立中药材产品目录,推进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标准建设,建立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依托“一网一云一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交换和共享,加强中药材质量追溯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建立诚信评价机制等。
《办法》明确了中药材种植(养殖)环节质量,中药材产地加工环节质量,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环节质量,中药材产品经营、储运、配送等环节的质量,使用中药材产品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环节质量五项追溯环节应采集的信息。同时明确生产经营者及使用单位责任、政府部门职责等。
同时明确,对中药材生产经营者和使用单位实行信用登记评价制度,建立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信用登记监测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