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哈尔滨市润禾中药饮片加工厂生产、销售劣药“酸枣仁(炒酸枣仁)”(批号:22020801)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哈尔滨市润禾中药饮片加工厂生产、销售劣药“酸枣仁(炒酸枣仁)”(批号:22020801)案
哈尔滨市润禾中药饮片加工厂生产、销售劣药“酸枣仁(炒酸枣仁)”(批号:22020801)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第二十八条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