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金华市中医优势病种付费办法(试行)》。通过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保支付政策,提升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健康需求。
根据该办法,第一批试点病种为10个,具体为:神经根型颈椎病、混合型颈椎病、带状疱疹、带状疱疹后遗症、面神经炎、痛风、暴聋、肋骨骨折、膝关节骨性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症。《办法》指出,具备中医诊疗资质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报备后即可申报相关病例。符合条件的病例,在原DRG付费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10%的激励。通过医保支付杠杆作用,激发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优势病种治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力金华市中医药事业发展。
金华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该《办法》,目的在于让老百姓花更少的钱、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首批10个病种是按“中医药治疗为主,临床路径明确,诊疗方案成熟,临床疗效确切,治疗风险可控,疗效与西医疗效相近或优于西医疗效”的原则遴选的。根据测算,预计金华全市每年符合申请条件的病例数量在5000例以上。
近年来,金华持续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支持中医诊疗技术守正创新,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形成机制。在全力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方面,金华在2022年启动了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在骨伤科等特定16个病种推广中医特色治疗方式。实施以来,金华全市共有22家医疗机构参与,2023年中医治疗病例数达662例,平均住院天数缩短46%,这些患者的中医治疗总费用约为西医治疗费用的31%,从而实现了医疗总费用、患者个人支付费用、医保基金支出“三个降低”。
在健全中药饮片优质优价机制方面,金华指导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国家规定的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大幅降低群众中药饮片用药费用。支持中药类医院制剂发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药类医院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目前,金华全市共有29种中药类医院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