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保障参保人员健康,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支付管理目录(2025年)》,在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基础上,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纳入该省医保支付范围。
《目录》在执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的基础上,新增纳入27个医疗机构制剂、21个中药饮片、20个通用名(中药配方颗粒名称码)中药配方颗粒产品。其中,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江西省医保支付范围,由产品准入调整为按通用名准入,即同通用名下中药配方颗粒,不再区分药品生产企业,同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目前共有268个医疗机构制剂、218个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共管理515个通用名中药配方颗粒,其中,499个通用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他16个通用名中药配方颗粒自费。
根据《目录》,医保支付的中药饮片处方原则上每张控制在20味以内,并严格掌握贵细药材的使用指征;对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的治疗处方可适当放宽至25味。中药配方颗粒限在本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在本省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外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跨院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纳入江西省医保支付范围应另行申请。
《目录》内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中药配方颗粒自2025年2月28日起执行。